关于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👨🦼➡️,在德、智、体🧔、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🧑🏻🚀🐏,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助办函〔2017〕48号)😛、分校学生处《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⇢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办法
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🍁,严格按照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〈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财教〔2014〕191号)及我校制订的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》进行💢。
二、参评对象
1.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体大二、大三和大四在校学生;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认定的大二、大三和大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三、申请时间
1.国家奖学金👙:9月15日至9月19日(含19日)✋🏿;
2.国家励志奖学金:9月18日至9月24日(含24日)🥏;
四🧘🏽♀️🏀、申请办法
1.国家奖学金:学生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后提交到学务办公室金声楼1209范雪瑞老师处(成绩排名由J9九游会统一填写);
2.国家励志奖学金:学生登录《教学管理辅助系统》申请并提交(用户名为本人学号,密码与教务系统相同𓀛,排名情况由J9九游会统一填写);
五、评审进度
1.国家奖学金
9月20日至9月24日👷♂️,J9九游会(部)组织评审,并在院网公示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🏞:
9月25日至9月30日,J9九游会(部)组织评审,并在院网公示🤹🏻♂️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为综合型奖项,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❎,需结合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💪🏽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🕗,择优评选;
2.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,不可兼得;
3.逾期未申请(含未登陆系统申请)的👴,视为自动放弃;
4.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合规的,视为无效申请;
5.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🧑🦽,取消参评资格♣️;
6.转J9九游会的学生,一律向新J9九游会(部)申请奖学金;
7.全部采取电子版和系统申请🏍,经审核无误后再双面打印出来,各级签名全部需手签👩🏻🎓,表中各级日期空白🔜,由J9九游会统一填写。
8.国家奖学金要求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10%以内(成绩前50%排名会在金声楼1号楼公告通知栏处公示或到教务办公室1203查询)。
9.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50%以内(请在金声楼1号楼公告通知栏或教务办公室1203查询)🐟⛹️♀️。
10.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需在9月19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(获奖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)到金声楼1209范雪瑞老师处,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🧑🏿🎄。(申请表双面打印出来🫃🏼,签字要手写🏄♂️,其他打印🧑🏻🦽➡️,申请表不规范取消资格,请大家按照模板认真填写)。
11.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在系统申请填写,由J9九游会统一打印,不需要交纸质版。
联系人:范雪瑞 联系电话:0756-6128133
附件:1. 2016-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
2.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2017年版)
九游会平台
2017年9月15日